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间交流与沟通,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和谐奋进的文化氛围,按照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工发〔2023〕2号)和《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职工文化旅游消费十项措施》(辽工办发〔2025〕9号)有关规定,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教职工春、秋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携手畅游融智赋能,凝心聚力共启新程
二、活动方式及范围
1.活动方式:以基层工会为单位自行组织1次春游或秋游。活动可与爱国主义教育、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振兴助力等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红色教育基地、生态景区、科技展馆、乡村振兴示范点、公益文博场馆等合规场所,将“行走的体验”与多元主题深度融合,让教职工在实践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悟国家发展成就,也可以开展户外拓展、登山、徒步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愉悦身心,凝聚共识。
2.活动范围:原则上限于大连市区域内,当日往返。鼓励选择具有教育意义、文化价值或自然风光优美的地点开展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26年4月中旬至6月底或2026年9月初至10月底,各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时间开展活动。
四、活动费用
1.经费标准:校工会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2.费用列支范围:可用于支付租车费、住宿费、伙食费、景区门票、活动用品等,不能开支与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到国家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秋游。确需在外就餐的,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每人标准不得超过50元,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
3.经费报销: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工会应及时整理报销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方案、新闻报道纸质版、发票、实际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及签到表报校工会审核报销。
五、安全要求
1.制定安全预案:各基层工会在组织活动前,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保障措施。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安全教育:活动前要对参与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如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听从组织者指挥等。提醒教职工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合理选择活动项目,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组织者。
3.购买保险:各基层工会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活动的教职工购买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往返途中),为教职工的出行安全提供保障,未购买保险的教职工不得参加春、秋游活动。
4.安全保障措施:活动过程中要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选择正规的交通、餐饮、活动场所,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原则上需租用正规公司车辆集体出行和返回。如遇突发安全事件,要及时启动安全预案,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六、其他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春、秋游活动,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质量,让广大教职工在活动中放松身心、增进交流、增强凝聚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
2.各基层工会在组织开展春、秋游之前,须制定活动方案并提前5个工作日向校工会上报活动方案和《大连医科大学教职工春秋游活动审批表》,同意后方可开展活动。
3.各基层工会要深入宣传,动员广大在职教职工会员踊跃参与。要重视活动的宣传报道,展示基层工会的风采,交流活动组织的经验,促进基层文体活动的开展和教工小家的建设。
附件:大连医科大学教职工春秋游活动审批表
大连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